男子出狱2个月后又当街抢夺 再获刑3年零5个月
2013年08月02日 16:02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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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之前因当街抢夺金项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出狱两个月后,男子又再次当街抢夺金项链。8月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以被告人吴某犯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6月3日14时许,吴某在南昌八一大道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趁被害人罗某不备,从后面将其脖子上1根重量23.67克、价值人民币6500元的金项链拽断后迅速逃离,罗某察觉后紧追不舍,追至南昌省妇幼保健院门口时,与在附近巡逻的公安人员一道将吴某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吴某身上缴获被抢金项链中的一截,重量9.19克,案发后已发还罗某,其余部分不知去向。吴某归案后对犯罪行如实进行了供述。
另查明,2012年6月份,吴某曾因当街抢夺金项链被抓,后被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3年4月2日刑满释放。(杨丽娟 廖涛 记者 朱超)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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