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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拘7个月裁定无罪 围观城管小贩冲突疑推人

2013年08月05日 09:0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小虎(化名)回忆起2012年4月28日晚发生的一幕,表示“绝不会忘”。当晚,在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梅花园加油站附近,城管与小贩发生冲突,17岁的小虎驻足围观。由于被怀疑用手机拍照和推搡治安员,小虎遭逮捕,并被起诉至法院。

  白云区法院审理判决小虎无罪,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又撤诉。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小虎无罪。至此,小虎已历经看守所羁押7个月和一年多的等待。

  围观城管小贩冲突被抓

  小虎是惠来县人,1995年出生。2012年4月28日晚8时许,小虎准备到梅花园帮姐姐把摆地摊的衣服收回去,当他走到梅花园公交车站时,看到很多人站在一辆城管执法车旁围观,他也加入围观人群中。

  小虎回忆说,当时他的小伙伴“阿明”一边围观一边拿着手机拍摄,被警察制止,阿明扔下手机就跑。小虎说,自己捡起手机又被警察制止,他就把手机放回去,但在此过程中被治安员当场按住。

  “听说弟弟被带上警车我就赶紧去看。”小虎的姐姐小娜(化名)说,她上前想把弟弟拉回来,但自己反而被警察抓住不放。小虎本来已经挣脱,看到之后,折回来推了一个人一把。结果姐弟双双被押上警车带走。

  小虎遭逮捕法院判无罪

  被抓第二天,小虎即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白云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9月,白云区检察院对小虎提起公诉,由于小虎是未成年人,白云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期间,检察院又申请延期一个月。

  白云区京溪街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人员称,当晚9时许,20名执法人员在广州大道北路段整治乱摆摊的小贩时,遭到了小贩的强烈反抗,后来民警和治安员到场后也受到推拉和殴打。其中,一名辅警周某被小虎推倒在地。

  起诉书指控称,小虎是两名已经被判刑小贩的同案,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崔姓民警受轻微伤。小虎当庭辩解称,自己根本和那些小贩互不认识。他不过是捡起了阿明的手机拍照。后来看到治安员拉扯姐姐,就上前推了一把,对方也没有倒地。

  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小虎是在冲突事件发生后才到场围观并拍照。虽然小虎推倒了阻止他拍照片的治安员周某,但未造成其受伤,鉴于事发时小虎未满18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故不应认定为犯罪。

  2012年12月,案件一审期间,小虎被取保候审。今年3月25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小虎无罪。

  检察机关抗诉又撤诉

  一审宣判之后,4月22日上午,小虎的父亲李振山收到白云区检察院的抗诉书。经过3个多月的等待,昨日上午,李振山和小虎终于在广州市中院拿到了终审无罪判决书。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认为,二审法院审查该案期间,广州市检察院向二审法院撤回抗诉。该院予以准许,故一审法院的无罪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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