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宁夏“两法”衔接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2013年08月05日 09:1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市政府联合转发了该市检察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意见》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有贪污、贿赂、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将涉案证据和有关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者决定不起诉,但是依纪依法须追究其他责任的,及时移送行政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记者田瑾 通讯员高锦阔)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