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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友提分手跳楼自杀 家属要求对方赔偿

2013年08月05日 14:01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前男友自杀她要赔偿损失吗?

  律师:自杀属个人行为,他的家属索赔无据

  相处了几个月,小语(化名)觉得阿通(化名)并不适合自己,于是提出了分手。但阿通一心想挽回这段感情,努力无果后,他选择跳楼自杀。他的死给家人留下了无尽的悲痛,家属认为这一切都是小语造成的,要求她赔偿损失。

  之前,经别人介绍,小语和阿通相识。温文尔雅,体贴入微,阿通的第一印象让小语怦然心动。相处了一段时间,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随着交往的深入,小语发现阿通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有些行为很是怪异。于是,她提出了分手,但阿通死活不答应,想挽回这段感情。可小语去意已决。阿通又向小语提出赔偿分手费。刚开始,小语不答应,但在阿通的百般要求下,小语给了他几千元。

  可是,后来阿通又找上门,要求与小语复合,不堪其扰的小语报警。警方将他们带到派出所调查,做完笔录,小语先回家了。阿通写下一份不再骚扰小语的保证书后,也离开了派出所。离开派出所后,他径直来到小语家,再次要求复合,得不到小语的同意后,他一怒之下将小语打晕,自己从楼上跳下当场身亡。

  小语说,警方调查也确认阿通系自杀身亡。但阿通的亲属认为,阿通之所以死亡,跟小语有着莫大的关系,要求她赔偿50万元。

  “请问我该赔偿他们的损失吗?”小语如今身心俱疲。

  黄有明律师:阿通系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当然有预见、辨认和控制的能力,自杀属于他的个人行为,而与小语的感情纠葛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小语无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东南早报)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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