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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靠什么让公职人员远离“风月场”

2013年08月05日 14:15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今日披露,该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8月1日,有网友上传视频,爆料“‘上海高院副院长陈雪明’等5人在某度假村夜总会娱乐”。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纪委分别作出回应,上海市高院表示,对此事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开展调查,并将根据查清的事实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国新闻网8月4日)

  虽然视频还无法坐实集体招嫖,但子夜时分,高级法官在娱乐场所的包房里与女郎共处一室,明显不正常。对此,有媒体评论说,“法官应远离‘风月场’”。

  其实,该远离的,何止是法官,也包括所有的公职人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明确规定,党员嫖娼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拿什么让公职人员远离“风月场”呢?

  首先,时下的一些官员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内心廉耻感已经丧失殆尽。譬如嫖娼,对于个别官员而言,甚至已经不是什么丢人现眼的事,嫖一次娼,如同抽一支烟、喝一杯酒一样再寻常不过,只是一次“普通”的消费与享受而已。

  其次,个别官员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嫖得起”。进出“风月场”,嫖妓,花费是不菲的。若是自掏腰包,量他也付不起。但是,有些官员嫖娼,是可以报销的,至于是开成会务费、餐费还是办公费,“风月场”有的是招。再或者,嫖娼费用是由有求于自己的下级或企业买单。

  第三,个别官员离不开“风月场”,源自各方监督形同虚设。上海“法官招妓门”,若不是爆料人因个人“纠葛”与法官“死磕”,这起事件恐怕就尘封了。

  让公职人员远离“风月场”,一是必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杜绝只有请客、“请嫖娼”才能办成事的丑闻。其次,鼓励更多的人,甚至重奖鼓励公民举报公职人员的各类不端行径,让他们有所畏惧和忌惮。第三,还是要净化官场生态,涤荡歪风邪气,让正气盛行。

  假如一个法官、一位行政官员,连嫖娼都不以为耻,甚至结伴嫖娼,其脸皮之厚、廉耻之寡,谁还敢指望他高尚地为人民服务依法办事?

  但愿“法官招妓门”是一面镜子,让更多的官员引以为鉴,照照其中的丑恶,想想由此带来的高风险,以此“洗洗澡,治治病”吧!(余樵夫)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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