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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贴小偷照片收集破案线索 村民赞成律师称不妥

2013年08月05日 15:18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西安市北郊的井上村,流动人口多,治安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抓住窃贼,警方想到了一种奇特的方法,但这种方法也引发了质疑,我们先看看是什么奇特的方法。

  在井上村的治安亭张贴着两张这样的告示,告示中有两张视频截图,图片中是两名年轻的男子,图片下面还配了文字说明:井上村入室盗窃嫌疑人。附近的居民告诉我们,这样的告示张贴在这已经有近两个月时间了。

  附近居民:“肯定有好处,贼一看曝光了,他心里有点怵。”

  附近居民:“这样一查,小偷一看,贴的是他,他也看他呢,他一看是他两个,在这呆不成了,赶紧要离开这个村。”

  在井上村记者发现,随处都可以见到这样的告示。视频截图与记者之前看见的一样,只是文字说明更具体。在一个住户家的门口,我们看见开头为“悬赏”,落款是“辛家庙派出所”的告示。告示称,照片里的两个人是盗窃嫌疑人,如若市民发现可以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提供破案线索者经公安机关查实者有奖励。随后记者在井上村的警务室见到了社区民警董进学。

  井上村社区民警董进学:“因为井上村暂住人口太多,你光靠一个管片民警是不可能的。”

  记者:“贴了之后您觉得有效果吗?”

  井上村社区民警董进学:“有效果,贴了以后起码群众知道嫌疑人的特征,发现情况及时举报。他们两个作案的过程整个都有录制。”

  董警官告诉我们,事前他也有过顾虑,担心这样做会侵害到嫌疑人的隐私权,但最后决定把它张贴出来,还是想要发动群众的力量群防群治。当记者询问附近居民,这样是否会涉嫌侵犯嫌疑人的隐私权时,大伙觉得很不以为然。

  附近居民:“如果是小偷的话,我觉得不存在他的隐私。”

  附近居民:“贼娃子还有脸,脸比啥都臭,还有脸?”

  但律师却认为,这样的行为必须符合严格的程序。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辉:“作为警方采取这种措施,首先他要有确凿的证据,去证明这个人涉嫌盗窃,其次,(警方)他应该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审批,才能将嫌疑人的照片公布于众。实践中,有的写的是警方公布的照片,但是没有公章,这种做法不妥。”(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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