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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学生工作间隙看书被当“偷懒”扣钱惹纠纷

2013年08月06日 14:4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我只是利用上班空闲的时间看书,没耽误工作,这怎么能算偷懒?”小刘的语速很快,脸涨得通红。“不管有事没事,工作时间就不该干别的,肯定会分心!”老板一手叉着腰,显得理直气壮。近日,在海恒社区监察中队,两名大学生和一名网吧老板因为上班看书算不算偷懒的问题吵了起来。

  大学生:打工挣钱兼备考

  小刘和小王是合肥学院的两名大四学生。趁暑假两人结伴一起来到海恒社区的一家网吧当网管。6月中旬,两人就正式“上班”了。

  网管的工作,有时忙有时闲。没事的时候,小刘和小王就会掏出随身携带的考研书翻上几页。“我们俩都准备考研,当时选择当网管就是考虑能一边工作一边备考。”这句说完,小刘又补充一句,“但有事时我们做得都很认真!”

  一晃到了7月,该是结工资的时候了,小刘和小王兴冲冲地准备拿钱,然后好好吃一顿“奢侈”一下。但拿到工资的两人却傻眼了。每人的工资都减少了将近三分之二,“两个人工资加一起足足少了3000多块钱。工作期间我们也没有请过假,真的有点莫名其妙。”小王说。

  两人赶紧问老板,但老板的回答令他们觉得很意外,“因为你们上班时间看书偷懒,所以工资必然有所克扣了!”

  老板:看书就是偷懒,扣钱没错

  “我花钱雇你们来当网管,结果你们却在上班时间看书,这就是偷懒。”老板说。听到老板的话,小刘和小王觉得很委屈。“忙的时候我们从来不看书的,而且在工作之前,老板也没说这方面的事,我们就觉得没问题。”对于两人的解释,老板觉得很可笑。“工作的时候当然就只能工作,这就跟你上课时只能认真听讲不能做小动作是一样的道理。”

  因为对工资金额无法接受,小刘和小王多次找老板索要工资,但老板却始终未作理睬。

  监察部门: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办事

  无奈的小刘和小王找到了海恒社区劳动监察中队,而监察中队也是第一次接到这种情况的劳动投诉。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发现网吧老板并没有跟小刘和小王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存在过错。经过调解,老板终于将未发的工资补给了小刘和小王。

  虽然拿到了钱,但监察中队的工作人员却有话要说。“无论是暑期工还是找工作,求职者一定要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要注意看清合同中的条款。比如这件事,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标明,上班时间不能看书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么小刘和小王就应该承担责任,被扣工资也无可厚非。一切以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随机走访

  不少市民觉得上班空闲时看书可以理解

  那么究竟工作空闲时看书算不算偷懒?记者联合海恒社区在辖区随机采访了20位居民。统计结果显示,其中11名居民觉得,在工作空闲时看看书可以理解。另外9名居民则认为,工作时间看书并不合适,被扣钱也应该。

  陈阿姨在一家公司做行政工作,她告诉记者:“如果是在工作都忙完了的情况下,看一些学习方面的正规书籍,也未尝不可。”王大哥则觉得,罚不罚,这要看单位的规定,“如果单位明确说,工作时间不允许看书,那你看书肯定是要挨罚,如果单位没明确规定,我觉得出于人性化考虑,还是不应该罚钱。”

  采访中超过半数的居民对上班时间看书还是持比较宽容的态度。但对于上班空闲时间玩游戏等行为,几乎所有的受访者都表示:“不应该,发现了应该受罚!”(江淮晨报 记者 孙友杰 通讯员 魏上波)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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