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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警设局杀人续 称是警队“潜规则”替罪羊

2013年08月07日 08:16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李才坤被押入法庭。

  “杀人民警”辩称是“潜规则”替罪羊

  第二次开庭李才坤不认罪,他坚称:先抓人再搜集证据是警察常用的侦查手段

  昨日,“杀人民警”李才坤第二次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中,李才坤说自己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他再次坚称:把认为是“祸害”的人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证据,是警察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

  “我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

  昨日下午3时,李才坤被法警再次押上被告席。这是此案第二次开庭,主要为控辩双方补充出示部分证据。今年3月2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曾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此案第一次开庭时,李才坤就说,他认为班统陆这样的人留在社会上是个祸害,而自己“作为正义的化身”,必须得想办法将其送进监狱,于是他顺水推舟,觉得策划个假抢劫正是个好机会,“这是基层民警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如果法律制裁不了,就先抓回派出所,再收集证据”。

  昨日,“杀人民警”李才坤第二次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中,李才坤说自己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他再次坚称:把认为是“祸害”的人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证据,是警察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

  昨日庭审中,李才坤再次坚称:自己只是为了将班统陆“绳之以法”才策划的假案,是公务行为。“检方说我是为了升职才策划假案击毙班统陆,这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我击毙他对我升职一点好处都没有,都是他们自己想象出来的。”

  他还说:“其实我们整个派出所的人都认识班统陆,我负责去调查他,领导是知道的。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证据,这是警察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所以我之前说的有些谎言也是为了警队的声誉。”并称,案发后,派出所领导和同事们均称不认识受害人班统陆,是怕事件会影响警队的声誉。

  李才坤的律师则为其辩护称:这种“侦查手段”是警队默许的,但是案发后派出所领导将事件都归责于是李才坤的个人行为,是“丢卒保车”的做法。

  此外,昨日检方还补充出示了一份说明。

  因第一次开庭时,李才坤的辩护律师指出,配合李才坤报假案的黄某某的两份笔录时间相互矛盾,7月2日凌晨3点12分才在派出所做完笔录,3点01分又在公安分局开始做笔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黄某某不可能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做笔录。

  检方经过补充侦查后,提供了一份为黄某某做笔录民警写的材料,称第二份笔录中的时间3点01分属于笔误,确切的时间应是4时许。“为黄某某录口供的民警还记得当时是欧洲杯球赛上半场刚结束。”

  昨日,“杀人民警”李才坤第二次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中,李才坤说自己是警队“潜规则”的替罪羊,他再次坚称:把认为是“祸害”的人先抓回派出所再搜集证据,是警察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

  律师出示被害人家属谅解书

  这次开庭最引人关注的,还有李才坤的辩护律师当庭出示的一份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

  谅解书写道:“李才坤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考虑到他年纪还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李才坤的父母在第一次开庭后多次找到我们(班统陆的家人)表达歉意,态度诚恳。所以我们愿意给李才坤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愿意出具谅解书。希望法庭能对他从轻处理。”

  但检察官却对此提出质疑:这份谅解书并未阐明签字盖手印的人与班统陆的关系,也未写明签字人的电话以及住址。“这份谅解书很不规范,我们提出质疑。”

  李才坤家赔偿受害人近20万

  此案第一次开庭时,李才坤的辩护律师称,案发后李才坤对被害人班统陆及家属一直有赔偿的诚意,李才坤所在派出所也代表他对班统陆家属进行了赔偿。李才坤也当庭表示,愿意将其仍在单位账户中的13万余元奖金福利等全部拿出来赔偿给被害人家属。

  该律师当时还称,在第一次开庭前,他和班统陆家属已多次通电话,已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只是当时谅解书还未拿到。

  检察官在法庭上也提及,公安机关确实给了班统陆的家属一笔钱,但这只是代表国家交给受害方的一笔抚恤金,并非代表李才坤对受害方做出的赔偿。至于警方的具体赔偿金额,控辩双方均未透露。

  昨日在第二次开庭后,李才坤辩护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除了李才坤单位账户的13万多元外,李才坤的父母还另外赔偿了6万元给班统陆的家人,班统陆的家属从李家获得的赔偿约20万元左右。

  忏悔:对开枪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

  在最后陈述时,李才坤表示“有话要说”。他低头沉默了许久,在法官第三次提醒下,他深深叹了一口气:“对检方指控故意杀人罪名,我不认罪。但是我确实开枪打死了班统陆。我要感谢被害人家属对我的包容和谅解。直到现在,我对开枪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

  李才坤希望法庭考虑到上述情节,对其宽大处理。

  李才坤的父母和其他家属也到庭旁听,李才坤的母亲最后看到儿子被押出法庭时,泪流满面。

  庭审结束后,李才坤也对旁听席上的父母说:“你们要多保重,我在里面一切都好,我给你们写了信。”

  案情回放

  民警被控自编自导“劫案”杀人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统陆与其堂弟班统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李才坤对两人进行审查。

  李才坤在审查班统陆时,认为他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统陆开枪击毙的想法,并想以此得到市局、分局的奖励。

  当晚19时许,李才坤要求做假证的女子黄某某配合报假案抓一个人。随后他开车回到龙新派出所,将班统陆带出了候问室,并让班上了自己的车。

  李才坤驾车到爱南路附近时,让班统陆下车,到人行道上垃圾桶旁等他,又驾车找到黄某某,让她马上报警称自己被抢。随后李才坤走向班统陆,假装商量怎么能将其堂弟放出来,其间突然掏枪向班统陆开枪,导致其死亡。

  随后,李才坤将事先准备好的金戒指放在班统陆的手中,再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在爱南路开枪将一名持刀抢劫的被告人击中。(晶报记者 吴欣 实习生 杜南星/文 金羽泽/图)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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