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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街被打身亡无人理 警方称事发地不在办公区

2013年08月07日 09:11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3年8月4号晚,媒体以“丈夫在交警大队被打身亡,警方无人过问?”为题对连云港市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时被另一方当事人殴打致死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并质疑公安机关不作为,引发社会关注,今天连云港警方就此事做出回复称,某媒体报道与事实不符。

  2013年7月11日12时许,死者孟宪居驾驶皮卡车在连云港新浦区民主西路自家门前倒车时与骑电瓶车的朱某发生碰撞,导致朱某受伤。之后,朱某要求赔偿现金10000元及新电瓶车一辆。

  孟宪居妻子杨女士说,7月15日上午,她和丈夫早早的来到新浦一大队事故接待处理中心外等待对方,对方随后来了4个人,没有按照程序处理问题,就开始辱骂她的爱人,随后就变成了殴打,前后持续了十多分钟,

  现场目击者说:就在他的门口,交警当时没有人出来,他们就在里面当时外面有人打架人都起哄了,他们应该是知道的。我看着人不太行得时候我进去敲窗口他们没有人听。

  杨女士随后报警,接到报警的120救护车和辖区派出所先后赶到现场,将孟宪居送往送往医院抢救。7月24日,孟宪居抢救无效死亡。

  杨女士:8岁孩子就丧父我等于中年丧父,他妈妈是老年丧子,这就是人生最大的悲剧,他是我们家最大的顶梁柱。

  事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拘留,对于丈夫在交警大队处理事故而被人打死交警大队无一人出面制止,杨女士对此表示实在无法接受,她认为交警大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连云港新浦交警一大队今天对此事做出回应,对于杨女士质疑的“当事人双方发生冲突打架的地点是在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内”的问题。交警大队做出回应表示,录像显示,双方当事人在事故接待中心室内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

  新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兰洪超:我们有全程监控录像,吵架是在事故接待中心外的马路上发生的,并非在公安机关办公区域内。

  对于“有群众进入事故接待中心求助无民警问事”的问题。交警大队解释,事发当时,接待中心窗口只有一名民警在接待群众,其他民警在附近大队办公楼内参加交通事故通案。由于当时有十多名群众在接待窗口外面,坐在里面审阅材料的民警根本无法看到窗外马路上发生的事情。

  兰洪超:录像显示,上午10时50分33秒,有一名较胖女子的确在“交通事故复核窗口”窗外用手推该窗口但没推动,随后敲了两下玻璃后离开。

  关于反映“调阅录像公安机关不给看”的问题。交警大队表示,7月25日、8月2日,死者妻子和姐姐等多名亲属到连云港市公安局上访,并提出看事发录像。交巡警部门安排第二天上午来看录像,但死者家属均未到场,后交巡警部门又多次联系,要求死者家属来看录像,但死者家人均以种种理由推托。

  目前,新浦公安分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朱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记者 景明 吴斌 秦新芬)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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