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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犯罪团伙跨境贩运毒品 其中6人为香港人

2013年08月07日 09:5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50克以上者,就可以被判处死刑,但不少人仍然铤而走险。昨日,因试图从越南走私15公斤海洛因入境,一8人犯罪团伙被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了解,其中6人为香港人。

  市检察院称,今年5月中旬,香港籍犯罪嫌疑人林某通在越南遇见一位“老朋友”,“老朋友”让林某通帮忙从越南走私一批海洛因到中国境内,并许诺每走私10公斤海洛因给1公斤海洛因作报酬。

  返回深圳后,林某通找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海、陈某浩、李某强等人积极策划,并于6月底带队至越南取货。经现场清点,该批海洛因数量共是22套44块,每块350克左右,共计15000余克。取到毒品后,在前述犯罪嫌疑人分工协作下,该批海洛因从越南走私到广西东兴,再到广西南宁,并到东莞会合。

  另据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浩等人还曾在深港两地从事贩毒活动。6月30日,回深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等人在皇岗汽车站被民警抓获,当场在双肩背包内缴获4块毒品海洛因1395克及其它毒品。

  随后,民警在广州查获另40块海洛因计13995克及冰毒等其它毒品。以上海洛因共计超过15公斤、其它毒品超过11公斤。犯罪嫌疑人林某通、陈某浩等人也被陆续抓获。

  据介绍,该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6人为香港人,两名内地人。检察官刘伟成表示,想发毒品的财,无异于提着脑袋去赚钱,“毒品连碰都不要碰。”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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