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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出租车司机奸杀两名女乘客被判死刑

2013年08月07日 15:3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奸杀女乘客 的哥被索赔百万

  出租汽车公司一同成被告 凶手此前已被判死刑

  先后以残忍手段奸杀两名女乘客的31岁北京的哥陈云,一审被依法判处死刑。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被害女子之一桑某的父母,已将陈云及其所在的北京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桑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04万余元。

  桑某父母向法院起诉称,2012年10月2日,女儿桑某在工人体育馆北门外搭乘被告陈云驾驶的出租车,行驶中,陈云用随车携带的电棍对桑某进行威胁,并用手铐将桑某双手反铐,带至密云县的出租屋内,用绳索将桑某的双腿捆绑实施强奸并残忍杀害。作案后,陈云将桑某尸体肢解并掩埋。

  有关陈云涉嫌故意杀人案件的刑事部分,二中院一审已作出刑事判决,但就民事赔偿部分并未涉及。

  依据刑事判决书所查明的事实,陈云曾在间隔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多次使用出租车载客方式强奸杀人且手段残忍。为此,桑某父母将刑事判决书作为直接证据,要求赔偿。

  桑某父母认为,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作为车辆所有人,对运营车辆及司机疏于安全管理,存在明显过错,应对陈云故意杀人的民事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求法院判令陈云及其公司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4万余元。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桑某父母索赔案。

  案件回放

  的哥奸杀女乘客被判死刑

  现年31岁的陈云是密云人,高中文化,曾是北京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已婚并有一个女儿。

  法院查明,2011年11月7日凌晨2时许,陈云驾驶出租车在朝阳区朝外大街钱柜KTV门前拉上32岁女子于某。在运营途中因故与于某发生口角,遂用绳索将于某捆绑。后陈云驾车来到密云县一处小树林内,用绳索勒于某颈部,致于某死亡,并窃得苹果iPhone4手机1部,价值3000元。

  2012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陈云在朝阳区工体北门外载送22岁女子桑某,后在密云县其租住地内,将其杀害。此外,陈云还盗窃过一辆出租车。

  案卷材料显示,两名被害女子都是歌厅和俱乐部的夜场服务员,陈云说自己与她们均发生过性关系。作案后,他将被害人分别抛尸,其中于某的尸体是他用窃得的出租车运走掩埋的。

  今年7月,陈云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死刑。(记者张蕾)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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