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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男子私设电网违法狩猎 发生意外1人触电身亡

2013年08月08日 09:22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6名男子结伙私设电网电击野猪等野生动物,发生意外,1人触电身亡。经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起诉,法院近日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分别判处刘启双等5人一年零十个月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适用缓刑。

  2011年10月,村民刘启双、谢某等6人合伙从河南洛阳购回两台电压为1.5万伏,利用高压电捕猎野生动物的“电猫”,通过打桩、牵铁丝连接“电猫”和电瓶的方式,将电网安装在城口县两片地里,准备电击野生动物赚钱。6人在现场搭建简易工棚,并分组轮流看管机器,采取白天关掉电源晚上开启电源的方式狩猎。

  随后,6人捕获了一只野猪,出售获利1990元。后一台“电猫”损坏,谢某出资2500元,让刘启双从洛阳再次购回一台“电猫”,6人约定捕获野物后共同分钱。

  2011年11月20日晚,谢某独自一人前去看管“电猫”。第二天,谢某妻子发现其一直未归,前往寻找,结果发现谢某在简易棚内倒地死亡。经鉴定,谢某系自己操作不当被电击死亡。

  案发后,刘启双等5人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犯罪事实,并共同赔偿谢某家属12.5万元。(记者沈义 通讯员王旭)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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