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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经理争执后猝死 物业经理被无罪释放

2013年08月12日 11:0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塘厦莲湖新村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物业经理称自己没动手

  因为两毛钱的滞纳金,业主洪某和物业经理崔某争执后猝死。7月2日,发生在东莞塘厦莲湖新村的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后家属多次对媒体强调,物业经理打死业主,洪某是被崔某打死的。家属提出了300万元的赔偿要求,之后这个赔偿金额降到了150万元。

  而这一切的前提是洪某是被崔某打死的。不过,前天下午,被关押了37天、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物业经理崔某被无罪释放了。记者在释放证明书上看到,东莞市公安局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昨天中午,重获自由的崔某告诉记者,双方确实因为两毛钱的滞纳金有过争执,洪某谩骂他,他也回嘴,但他一直没有动手。之后,洪某打电话叫来两个亲戚打他,他也只是用木板挡住,自己并没有反击。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事情导致洪某受刺激最终死亡,我还是要说声对不起。”崔某说,如果自己当时能冷静点,洪某骂几句就随他骂,事情也许就不会闹成现在的样子。

  此前,东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的结论已经证实,洪某是由于冠心病导致心脏猝死,死者身亡时没有外伤,洪某的死亡是纯粹的意外事件。

  对于这样的结果,洪某的亲属并不认可。昨天下午,洪某的亲属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争执,洪某就不会死亡,因此,他们仍然坚持“物业经理打死业主的”说法,不过赔偿的金额降到了60万元,“少一分也不行”。

  对此,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部门已经认定物业经理崔某无罪,那么物业公司要承担的最多就是人道主义的补偿责任,“这个金额我们可以商量,家属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多少,我们就赔多少”。(记者汪万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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