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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不能止于办案

2013年08月13日 10:35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从来都是一种被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近来,对其治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88件6007人。

  上述数字既可喜又可忧:可喜之处在于司法机关对于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屡出重拳硕果累累,显示出了维护群众利益、践行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令人担忧之处则在于,如此大量的公职人员因为损害群众利益被立案侦查,这充分说明当前基层干部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危害将直接转嫁到群众个人身上,其主要行使者就是基层干部。如吃拿卡要、拉票贿选、挪用公款等,看似不起眼,但影响极坏、危害极大,以至于“蚁贪”之名不胫而走。因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不能止步于办案,只有多管齐下管好基层干部队伍,才能真正做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约束基层权力。一些基层干部缺乏监督独断专权,家长式作风严重,大搞一言堂,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积极协助完善基层权力监督制度。盯死重点领域。如同最高检此次所要求的,认真查处“‘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渎职侵权犯罪,对于涉及到民生重点领域的基层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将监督查处工作不断扩展延伸,结合各领域实际情况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查处机制。加强法制教育。一些基层干部法制观念之淡薄令人吃惊,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还浑然不知。对此,司法机关应该在基层干部法制教育上狠下功夫,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必要时可以建议将其纳入基层干部考核。

  基层干部每天与群众打交道管理大量具体事务,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让基层干部不敢贪也不能贪,才能彻底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杜晓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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