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一年不还 车主愤然索赔10万
2013年08月13日 10:5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朋友之间借车的事在生活中时常发生,可如果对方一借就是大半年,借车期间多次违章、损坏车辆,且迟迟躲着不愿归还,再好的朋友估计也得翻脸。昨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一宗同类案件,车主赵某君要求借车者按租车价赔偿10万元。
赵某君的妻子与刘某红原为同事关系。2012年3月18日,刘某红提出要向赵某君借用私家车数天,基于刘某红系其妻子的同事和朋友关系,赵某君于是同意将其所有的轩逸牌轿车出借给刘某红临时用几天,当日刘某红到赵某君位于东城东兴花园的住所取走该轿车。
去年3月底起,赵某君多次向刘某红追要车辆,却遭到刘某红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赵某君无奈之下于2012年11月21日向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东城派出所报警,办案民警多方追查,今年5月31日,刘某红方将该轿车送交至东城派出所。后经赵某君核实,该轿车在刘某红占用车辆期间有多次违章,共计产生罚款及代办费5000元。同时,在刘某红占用车辆期间,造成车辆多处损坏,产生维修费约4000元。
赵某君认为,刘某红拖延不还车辆及占用期间违章和损坏车辆的行为,显然构成严重违约,要求刘某红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