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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房媳等事件暴露权力家族化现象 导致家族式腐败(3)

2013年08月13日 14:0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家人要求促生官员腐败

  许多时候,子女甚至已经成为官员腐败的“促生因素”,官员不得不为了满足子女的要求而变本加厉。吉林省原政协委员乔本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已执行)坦言:“我在教育子女过程中过分溺爱孩子,甚至置国法于不顾。孩子要房子,我就用公款给他买房子;孩子要车,我就把公车给他;孩子要做生意,我就从公款中拿钱给他。有一次,儿子向我提出要用200万元做生意,我就从延边给他整了200万元,对孩子的要求,我总是百分之百满足,完全不顾自己是不是在违法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官员骄纵子女很容易导致“老子为儿子撑腰,儿子为老子捞钱”的“衙内现象”。“衙内”本是对封建社会达官贵人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的子女的一种蔑称,如今腐败高官子女中却存在“衙内化”的趋势,且一些人还以此为荣。“衙内们”依仗父辈权势,聚敛数千万甚至上亿家财,并且早早备有外国护照,一旦东窗事发就潜逃境外,对社会危害很大,所以民愤极大。

  除了官员本身及其子女,“贪内助”在腐败“家族化”的过程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些“贪内助”比丈夫更明白“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道理,或怂恿丈夫拼命敛财,或明里暗里私设“夫人衙门”。青海省人大原副主任韩福才,续娶了一位小其22岁的妻子马玉龙。一篇报道这样记述他们夫妻受贿的情形:“对于外财,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方便。”(靖力)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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