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谁来抚养杀人嫌犯的孩子

2013年08月14日 08:4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给人们心理带来极大震撼的孕妇杀人案,新近又有了新议题。

  8月6日,黑龙江省桦南县孕妇谭某某产下一名男婴;而7月24日,谭某某以身体不舒服为由,将少女胡伊萱骗至家中,其夫白某某企图对其实施强奸未果,二人将胡伊萱残忍杀害。白、谭夫妇涉嫌故意杀人,罪名一旦成立,刑罚无可逃脱,谈何抚养新生儿?于是乎,谁来抚养杀人嫌犯孩子的问题,便被舆论提上议事日程。

  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先是善良的17岁少女横死,接着便是杀人嫌犯的新生儿降临,世事就是这样残酷而滑稽。如今,胡伊萱之死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只剩下“亲戚或余悲”,不少人开始以满腔热情来关注杀人嫌犯孩子的抚养问题。善良的人们总说,人死不能复生,生活还要继续,孩子是无罪的。这种主张当然不能算错,但舆论不该如此势利。一个是父母含辛茹苦抚养了17年的孩子,而另一个,才出生不过几天。

  如果没有科学依据,人们就不能断定罪恶一定会通过基因遗传,那么,杀人嫌犯的孩子也未尝不可寄托希望与光明。但一个杀人嫌犯孩子的抚养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如此牵动人心呢?我知道的是,很多进城务工人员在抚养子女方面也存在大量问题,而他们并未为害社会,但他们的问题至多被抽象地关注。我还知道的是,那些家庭碎裂导致无人抚养的儿童,他们的父母也未曾加害社会,但他们的“幸运境遇”也不过是免于流落街头、免于饥寒冻馁。

  杀人嫌犯不能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是因为他们须承担接受刑罚的更大的“义务”,但他们的父母也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这是为什么呢?除了年老体衰和经济方面的原因,或许也有一点自责、羞愧与痛心。谁能要求年事已高的老人,替涉嫌故意杀人的儿女去抚养他们的孩子呢?因此,杀人嫌犯的父母拒绝抚养这孩子,我以为是无可指责的,倘若他们竟认为“义不容辞”而慷慨担当,倒要使人觉得不可思议。但这样一来,这个来得不是时候的孩子由谁来抚养,似乎就成了一个难题。

  不过,正如胡伊萱的母亲所相信的“这世上还是好人多”,报道说桦南警方已“接到了很多从全国各地打来的领养电话”,“唯独没有桦南当地的人”。当地没有人表示愿意领养,当然有点意味深长,个中原因,或许和杀人嫌犯的父母不愿抚养有相通之处。意欲收养男婴的人都表示,孩子无罪,应该得到应有的照顾,在一个美好、健康的环境里成长,不应因父母的罪恶而影响到孩子的未来。谁有资格领养,这孩子会不会被领养,目前都还是问题;但我想,只有怀抱这样理念和信念的人,才配养育子女,因为这其中浸透着身为父母者最基本的责任。

  然而,认为父母的表现不应对孩子造成影响,或许不过是事实上的一厢情愿,如果这种主张趋于极端,甚至可能为一些人放弃社会责任张目。打个比方,倘若岳飞的儿子和秦桧的儿子同样荣光,那么,选择做岳飞或秦桧,在为人父母的意义上就没有本质的不同。荣乐可以也应当止乎其身(事实往往并非如此),自身的罪孽却可能殃及后代,这不是说要对那些不幸的孩子加以白眼,而是说父母无论为善为恶都将无可避免地投影到孩子身上。否则,“积善之家有余庆,积恶之家有余殃”的古老信条,岂不成了骗人的鬼话?如果能意识到自己与子女之间存在无法切割的关联性影响,为人父母者也可能多一点自我警醒和自我约束,少一点自我放纵和为所欲为。上对得起父母,下对得起子女,难道是过时的主张吗?

  谁来抚养杀人嫌犯的孩子?这不仅是如何抚养一类特殊孩子的问题,更是对如何做合格父母的普遍性拷问。缺乏起码社会责任感的人,或许还是信奉“人在江湖混,最好是光棍”为好。我自然也希望这个孩子有一个恰当的归宿,但很想知道的是,假如有人成功地领养了他,所谓给这个孩子“一个美好、健康的环境”究竟是怎样的呢?领养者会在这个孩子长大后告诉他自己的身世吗?领养者会不会教育这个孩子确立像胡伊萱那样的价值观呢?(滕朝阳)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