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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坚守法治底线才能终结闹访困局

2013年08月14日 08:4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虽然指导意见指出是“重申性规定”,但这些提法十分具有针对性。

  很长时间以来,国内各地形形色色的缠访闹访事件层出不穷。一些人滥用信访制度、信访权利,借上访之名提出无理要求,甚至突破法律底线,利用聚众闹事等极端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绑架公共利益,以此满足一己私利。缠访闹访现状的形成,一方面与当前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不畅通、利益协调与解决机制不完善相关,另一方面,显然与一些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和当地干部息事宁人、无原则退让的不负责任态度有着莫大干系,导致“能闹的孩子给奶吃”,无理取闹的人越来越多,不闹就不能获得心目中的公平。闹访者的主要目的是获得利益表象背后的公正,即法律公正或社会公正。透过一些闹访者看似极端的利益诉求,发现其背后总有一种追求公正的愿望,或者说是为了“出一口气”。当这种怨气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便会形成“信访不信法”的恶性循环,越是不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将导致未来问题愈发不能在合法范围内解决。最终的结果是,闹访者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的同时,不断突破正义的底线与法律的底线,而不闹者却因为老实安分而失去了基本的补偿或保障。

  媒体报道,湖南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女儿乐乐被强迫卖淫、强奸案,从立案到审判,每道程序都不合常规。2012年6月5日湖南高院的终审结果是:七名被告人中两个死刑,两个无期徒刑,一个15年有期徒刑。多名受访刑法学者均认为,如此重判实属罕见。唐慧表示,只要两被告人的死刑复核结果没满足她的愿望,她还要上访。另一方面,七被告人家属认为量刑过重,也已开始上访。显然,闹访表明法律权威尚未确立,社会公正与法律公正的实现过程还很漫长。由于法律权威不为社会公众所信服,大量应当通过诉讼、仲裁、复议等途径处理的争议、纠纷,纷纷涌入信访渠道。闹访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树立法律的权威,建立一个法律公正与社会公正得以充分实现的法治社会。这正是中央政法委所强调的,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如果因为屈服于闹访压力而枉法裁判,最终付出的代价必将是公信力的丧失。

  从根本上说,法治是解决闹访的唯一途径。应该承认,不少“闹访者”的利益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长期上访得不到合理解决和满意答复的情况下,他们才开始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一方面,司法机关如果能秉持公正,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便能将闹访的可能减至最低。没有责任的司法很危险,也很容易受到外部干预。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都将从各自的维度保证司法公正。这正是中央政法委明确提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要义所在。另一方面,在面对闹访时始终保持法治原则,不作无原则退让、不因压力而违法裁判、不因舆论而留有余地,依法裁判、依法解决纠纷,才能保证每个人在合法的范围内公正地实现自己的权利。

  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这是第一次。正本清源,只有从法治本身出发,才能为法律树立权威,只有坚守现代法治的底线,才能终结闹访困局。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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