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江湾路醉驾事件追踪 有网友提出重罚肇事者
参与互动(0)前日凌晨发生在广州市江湾路的车祸,造成3人当场死亡。一名老年女子不治身亡,事故死亡人数增至4人。醉驾司机黎某因腿部骨折住院,拒绝接受采访。
事故中,一名骑自行车的妇女受伤,有目击者说她清晨经常在事发地附近出现。该妇女60岁左右,被送进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ICU,当天经抢救无效死亡,成为这起醉酒飙车事件的第4个死者。据称,其家人已赶到医院认领死者。
涉嫌醉酒驾驶的奔驰车司机黎某一直在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检查,其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四肢多处擦伤,左下颚擦伤。前日在医院接受检查时,黎某在家人提醒下用被单掩面。昨日下午,有记者再次来到黎某所住的病房采访,黎某马上用被子捂脸大呼“头好晕”,5名亲友陪伴在侧,有人用布帘、身体挡住黎某。有记者问,“4名无辜者因事故丧生,你有何感想”,其家人以“病人需要休息”为由拒绝采访,几名亲友站成一排阻挡,并叫来保安员要求记者离开病房。黎某住的不是单间病房,同病室有其他病人,2名辅警守在门外。
网友:醉驾害人害己应重罚
该醉驾飙车案连日来在网络上发酵,不少网友对黎某冠以“富二代”。除了一边倒声讨肇事司机醉驾害人外,有些网友反问,为何总是有人以身试法?网友@飞雪卿语认为:醉驾者这么多,是因为处罚力度不够,希望醉驾造成他人死亡的不会赔钱了事。@明白的活认为:醉驾导致多人死亡,醉驾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律师蔺存宝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犯罪实施后,如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并取得其谅解,在法律上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否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有待商榷,因为“危险驾驶罪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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