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六旬老人盗窃邻居1600元 检察院不予起诉

2013年08月14日 11:11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德州市61岁的周某因一时贪念,盗窃邻居现金1600元。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分析认为,周某盗窃数额较小且赃款已全部退回,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日前依法对周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今年4月,德州市检察机关针对该市老年人犯罪不断攀升的问题,研究制定《老年人犯罪全程关注体系实施方案》,积极构建“3十1全程关注”体系。“3”是指立足检察职能,在批捕、公诉、监所等三个检察环节对涉罪老年人予以关注:侦监环节,注重全面审查,做到慎重批捕;公诉环节,注重宽严相济,做到慎重起诉;监所环节,注重权益保护,做到重点管护,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案老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1”是指延伸检察职能,协调相关部门,推动社会共同关爱,做到全程关注涉案老年人。

  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建立了老年人犯罪执法档案,协调市老龄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社会保障部门等部门,牵头组织成立了“老年人刑事工作协调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涉罪老年人在改过自新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解决其在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困难,形成全社会的帮教合力。

  据介绍,自“3十1”全程关注体系运行以来,德州市县两级检察院成功办理老年人犯罪案件18件,结合办案,向老年群体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20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27次。(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忠祥 杨光)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