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商店赊账买东西被拒 残忍杀害女老板
2013年08月14日 14:03 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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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因商店女老板不予赊账,被告朱相刚遂与之发生冲突,并将其残忍杀害并盗取现金后逃离现场。省高院二审裁定判处朱相刚死刑。记者近日获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书和死刑执行命令,对故意杀人犯朱相刚以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经审理查明,24岁的朱相刚,高中文化程度,云南威信县人。因在庆阳期间,经常前往位于西峰区董志镇的一家商店购买东西,久而久之,与商店老板付某相识,并长期到其店里赊账购物。2010年11月22日,朱相刚又到付某商店欲继续赊账购物,付某予以拒绝,并要求朱相刚还清此前欠款,二人为此发生争执,朱相刚即持店内木凳击打付某头部,并用店内的手机充电器电源线缠勒付某颈部,致付某因颅脑损伤死亡。后朱相刚在现场从抽屉内盗取现金140元逃离现场。(《西部商报》记者 陶莹)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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