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任盗窃董事长茅台酒一箱 获刑3年零4个月
2013年08月14日 14:57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贵阳油榨街一办公室内,一箱茅台酒被盗。经民警调查,此为“内贼”作案。
据了解,现年31岁的嫌疑人刘某,在贵阳某公司当主任,平日深受董事长器重,然而在去年6月的一天,董事长办公室装修,他见公司无人,就潜入房内将一箱茅台酒盗走。
失窃后,董事长以为是装修工人所为,但经民警调查,发现刘某嫌疑最大。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知道董事长报警后,他本想将茅台酒送回,但还未找到时机,便被抓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4个月,大好前程毁于一旦。(杨颍博)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