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凌晨强奸两女获刑七年 曾多次触犯法律
2013年08月14日 16:03 来源:南昌晚报 参与互动(0)
一色魔凌晨到偏僻的居民楼,对单身女子施暴。昨日,西湖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有期徒刑七年。
现年47岁的万某,1987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十五年;1991年11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增加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连同原有剩余刑期,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2003年因盗窃被劳教二年;2005年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六个月;2007年3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2008年6月因盗窃被劳教一年六个月。
2013年1月14日凌晨4时30分许,万某在西湖区算子桥一单元楼楼梯口处殴打女子罗某,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3月31日凌晨3时40分许,万某在西湖区船山路小学对面惠民门小区的巷口,用手电筒、棍子击打女子周某,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万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诉判决。(吴云 蔡俊 记者 汪清林)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