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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治“社会戾气病”需开“复方药”

2013年08月14日 16:1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化解社会戾气,消除社会焦虑,培育健康社会心态,需要的就是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和而不同的社会环境。

  这个夏天,全国范围内出现了连续晴热高温的极端天气。与天气一起升温的似乎还有人们燥热的情绪。有人在购物商场买刀砍人,有人在计划生育局持刀行凶,还有人甚至因为小冲突就当街摔死无辜婴儿……我们的社会似乎患上了严重的“戾气病”。在这种浮躁、焦虑、不淡定的社会暴戾之气笼罩之下,各种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多发,给公众心理、社会安全和稳定都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要有效治理“社会戾气病”,必须找准病因,对症下药。我们不能仅从道德层面对这些充满暴戾之气的个人极端行为进行谴责,因为现实的逻辑要比道德谴责复杂许多。观察近期这些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难发现,这些人中有很多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人,在社会生活中遭遇过挫折、不幸、不公、无助而无处倾诉发泄,在个人冲动、易怒、绝望心理的驱使下,行为人很容易在某些公共场合实施极端暴力行为进行报复泄愤。

  “社会戾气病“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施治。为此,需要为“社会戾气病”开一服复方药,既要治标“降虚火”,更要治本“补元气”。作为治标之策,就是要用法律重拳出击,依法惩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然而,治标之策虽在短期内见效快,却无法长效持久。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戾气,需要针对问题根源,寻找治本之策,为社会输送充满正能量的“元气”。

  首先,需要将“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落到实处,通过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真正改善底层民众的生存环境,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一个充满向上流动机会和希望的制度空间。

  其次,需要健全公力救济机制,为公民提供畅通的救济渠道,尤其要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公正、高效、权威地“为所有人输送正义”。事实证明,当群众的利益诉求得不到解决、当不满情绪找不到宣泄处时,小到大闹街头,大到报复社会的仇视心理便由此衍生。唯有权利救济渠道通畅,民众才会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再次,需要培育理性平和、宽容讲理的社会心态和文明秩序,“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睚眦必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真正敞开的民主辩论是释放民众不满情绪的重要通道,在理性平和的讨论与协商中,民众会逐渐养成“说理”的习惯,在一个讲道理的社会,暴力就失去了存在空间;在一个习惯说理的社会,宽容与克制往往会内化为人们的美德,使人们不轻易愤怒。

  化解社会戾气,消除社会焦虑,培育健康社会心态,需要的就是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和而不同的社会环境。

  (王 聪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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