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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无业人员半年制销假发票1400余万被判刑

2013年08月14日 16:41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三名广东省饶平县的无业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手机群发短信联系买家,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制造、销售假发票1400余万元。近日,三名被告人在历下法院分别领刑。

  现年33岁的被告人詹某邦自2011年11月起租住历下区某处住房,通过手机号码群发机发送短信联系买家,伪造并且出售伪造的发票,多次将假发票卖给王某某等人,共伪造发票60份,票面金额673万余元。

  在此期间,被告人詹某邦通过其妻刘某珍、其兄詹某声在深圳市亦通过手机号码群发机联系买家,由詹某邦伪造发票并邮寄给买家。其中刘某珍销售假发票8份,票面金额523万余元;詹某声销售假发票11份,票面金额247万余元。2012年,被告人詹某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之后,被告人刘某珍、詹某声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归案。

  历下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邦、刘某珍、詹某声伪造、出售伪造的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詹某邦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刘某珍、詹某声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通讯员 刘科晓学 记者 崔艳红)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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