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在高速超速 驾驶员侥幸上路被交警发现
2013年08月19日 14:31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0)
18日,高速交警在杭瑞高速公路查处一起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
18日下午,高速交警对一辆涉嫌超速的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魏某出示的驾驶证为2013年3月28日领取,也就是说魏某还在实习期内,并且没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魏某解释是有急事要赶回家,一时也找不到驾驶人陪同,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上了高速。民警对魏某给予了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危害性,并按规定罚款200元。随后,民警要求魏某驶离高速公路,改走国道。
按照新交规,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有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还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记者 李江敏)
【编辑:张海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