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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冒充《中国好声音》骗钱 大奖短信让人昏头

2013年08月20日 10:1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姚雯/漫画

  荧屏上热播的电视节目在吸引观众眼球的同时,也让一些不法分子琢磨出了骗钱的“门道”。

  8月15日,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披露,一诈骗团伙以《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当红电视节目的名义,谎称被害人中了大奖,然后以需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为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诈骗,短短半年就骗款80余万元。

  目前,该团伙成员戴强、吴鑫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渝中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女青年收到电视大奖短信

  今年3月15日,重庆女青年吴某收到一条短信,短信内容是她中了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的二等奖,奖金为15.8万元现金和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由于她平日一直很关注《我是歌手》节目,为此满心欢喜,以为自己交了好运。

  根据短信里注明的领取奖品的网址和验证码,吴某随即登录一家网站,眼前显示出的正是《我是歌手》节目的网页。在网页的右上端,有一个要求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的提示框。

  吴某没有多想,立即输入手机号码。这时,页面上又弹出一个要她填写个人信息的界面。吴某想填写资料又不会有损失,就按照提示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等信息,并勾选了邮寄领取奖品的方式。

  当吴某以为自己离大奖只有一步之遥时,网页上又弹出一个包含获奖信息、公证信息、联系电话及领取奖金规则等内容的界面。

  不知如何领奖的吴某拨打了网页显示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子,该男子自称是《我是歌手》栏目组工作人员张永,并告知吴某想要领奖还需缴纳5600元的保证金及200元邮费。

  4万多的领奖税费和保证金

  自己中了奖咋还得先交钱?这让吴某心生疑虑,开始怀疑中奖信息的真实性。虽然张永在电话中一再告知她中奖信息绝对真实有效,网站上有公证处的公证信息,还有其他获奖人的名单,但她还是决定放弃奖金和奖品。

  令吴某没有想到的是,“中奖”容易弃奖却难。张永告诉她:“你已经登录网站并录入信息,领奖资料已经提交法院备案了。若放弃领奖,或超时未办理领奖手续,电视台将会起诉你,要求你赔偿数万元的违约金。”

  听到张永说得有模有样,吴某决定赌一把,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向对方打款5800元。打款后她又联系张永,张永说确认钱到账后会将保证金和15.8万元奖金一起打给她。

  可一个小时过去了,奖金的事依然没有消息,吴某再次联系张永。谁知张永又称,领取15.8万元奖金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已经投入5800元的吴某有点着急了,告诉张永她没那么多钱。张永听后告诉吴某,他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为吴某担保10%的个人所得税,她只要弄到另外10%就可以。

  吴某信以为真,再次打款1.58万元,结果依然没有等到15.8万元的奖金。

  再次打电话询问,张永早有“准备”。“他说交完个人所得税后还要给公证处5万元保证金,这样才能拿到奖金,而且还承诺帮我承担一半的保证金。”吴某回忆说,无奈之下她第三次打款2.5万元。结果,当她再次致电张永时,电话却被转给了另一名工作人员,那人称必须补齐剩余的2.5万元保证金才能领奖。

  为了拿到这笔有些遥不可及的奖金,吴某此刻已经付出了4万余元。她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身陷骗局,于是立即向派出所报案。

  伪造电视节目网站群发假消息

  就在吴某遭遇骗局的同时,警方还接到另外两名被害人的报案,均称被人以同样方式诈骗。

  3月19日,公安机关对报案线索立案。经公安人员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张自海(另案处理)等8人以被害人在知名电视节目中获奖,若领取奖金需要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为由,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诈骗活动。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张珊介绍,从2012年12月开始,张自海等8名犯罪嫌疑人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向不特定被害人发送《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中国最强音》等知名电视节目的获奖信息,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方可领取巨额奖金的形式诈骗钱财。半年内,该团伙共在全国范围内骗取钱财80余万元。

  这样一个诈骗团伙究竟是如何运作的?

  “他们分工合作,有人负责骗人,有人负责取钱。”张姗介绍,8人团伙中有3人是“接线员”,专门负责与被害人通话,着重实施诈骗活动,另外5人则是“取款员”,负责诈骗成功后去银行取钱。

  据犯罪嫌疑人戴强交代,他是“取款员”,每次取钱后,他可分得赃款的10%,若他忙不过来,就叫另外4人中的1人去取钱,分赃款的5%给对方,自己得5%,而剩余90%的赃款交给“接线员”张自海。戴强交代,通过“取款”业务,他已分得赃款近7万元。

  “接线员”吴鑫称,张自海是团队的核心人物,去年年底,在外地打工的他被张自海召唤回海南做“大业务”。

  “他找人伪造了一些比较火的电视节目的官方网站,还从网上花100元钱买来1万个手机号码,找短信群发公司向这些号码群发中奖信息。”据吴鑫交代,“上钩”的被害人登录网站后,若主动与他们联系,他们就会冒充栏目组工作人员,告知对方领奖需缴纳保证金、个人所得税等。

  “要是对方不相信,我们也有法子。”吴鑫供述,由于被害人登录网站后填写了个人信息,他们便以此进行威胁,称已将被害人信息送交法院备案,若拒绝领奖,将会承担违约责任。这样一来,没有经验的被害人就可能被吓唬住。

  当被害人打款后仍未收到奖金时,吴鑫等人又以“需要财务审核”等借口进行拖延,或称“奖品价值太高,按照国家规定,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等,再将电话转交给“颁奖部”的张自海,由他继续向被害人行骗。吴鑫称,每次诈骗成功后,他都可以拿到诈骗款的10%。

  天上掉“馅饼”大多是陷阱

  张姗说,以参与节目中奖为名收取所谓的保证金、个人所得税进行诈骗的案件并不鲜见,被害人往往会误信骗子的花言巧语而上当受骗。“其实,不论骗子打的幌子是多么知名的电视节目,只要对方开始要钱,就要留神。”

  “这种诈骗活动往往是集体作案。”张姗说,由于该类诈骗网站做得很逼真,“接线员”也装得很专业,甚至电话还会在多个部门之间转接,从表面上看很难区分真伪。实际上,这些不过是骗子为了增加可信度而布的局罢了。

  张姗指出,该案的特别之处在于:犯罪嫌疑人除了许诺只要缴纳保证金就可获得价值不菲的大奖外,还会在被害人犹豫时进行恐吓,不少被害人因为害怕惹上官司而支付保证金。事实上,这种威胁毫无法律依据,被害人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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