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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民防局原局长被控受贿今受审

2013年08月20日 15:02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原丰台区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利用人防工程生财,涉嫌受贿104万元及3套房屋,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对于指控崔爱国称,为他出资购买3套房产的行贿者实际上是他的情人,两人已谈婚论嫁,买房的钱有一部分是他自己的,是他让情人帮他理财。

  被带上法庭的崔爱国头发花白,身着长袖外套,59岁的崔爱国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程度。

  公诉机关指控,崔爱国于2007年至2008年间,利用担任北京市丰台区民防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宜泽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均另案处理)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了不正当的利益,在换购北京市丰台区玺萌公馆某房屋过程中,收取两公司支付的差价、房屋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停车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此外,崔爱国于2005年至201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贺晓郁(另案处理)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贺晓郁出资69万余元购买北京市丰台区风荷曲苑房屋一套、出资人民币140万元购买北甲地2号院房屋一套、出资90万元购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崮山大学城园区居里街房屋一套。去年8月15日,崔爱国被抓获。

  崔爱国今天受审承认部分指控,他对收受贺晓郁出资购买3套住房的指控提出异议,称他与贺晓郁事实上已经谈婚论嫁,“我的钱放她那儿,让她帮我理财,所以她给我买房子的钱有一分部是我的。以后如果两人分手,这些钱会按照银行利息算的。”

  此案未当庭宣判。

  据记者了解,涉嫌向崔爱国行贿的贺晓郁已被起诉到丰台法院。今年41岁的贺晓郁是北京市晓江文化传播中心负责人。(记者 邱伟)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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