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私设油卡 大量套现获利近15万
2013年08月21日 09:5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企业行政主管私设油卡并把油卡大量变现,金额达14万多元。近日,该主管以职务侵占罪被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姚某在清远市某公司担任行政主管期间,负责该公司车辆的管理及车辆油费报销等工作。2010年10月12日,姚某在清远某加油站为公司车辆办理加油卡时,私自开设加油主卡。2011年5月14日至2012年10月23日,姚某先后多次在清远桥北加油站、清远荔枝园加油站,通过给他人使用加油主卡进行消费以套取现金的手段,共侵占其所在公司148191.97元。姚某将以上赃款用于日常消费花光。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记者/张俊 通讯员/麦焕琼 邓洪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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