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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女子随意放烟花 被处行政拘留5天

2013年08月21日 14:11 来源:沈阳日报 参与互动(0)

  8月18日19时,沈阳和平区桂林街某美容店门前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接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查,该美容店服务员赵某(女)白天打扫店内卫生时发现一盒春节期间剩存的16发组合烟花,便于晚间拿到店门前马路上燃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对赵某以燃放鞭炮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沈阳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此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只允许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燃放烟花爆竹。(记者 王远)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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