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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虚假诉讼变身亿元债主 被罚80万元再追刑责

2013年08月22日 09: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绘图:吴文锋

    欠债3000多万元、近20年不还债的老赖,通过虚假诉讼,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拥有一亿元债权的债主!幸亏法院发现及时,撤销了虚假诉讼的判决。

    据了解,虚假诉讼是近年来悄悄蔓延的一种新型犯罪,一度让法院处于“头疼”和尴尬的境地。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新民诉法正式实施后打击虚假诉讼的第一批典型案例。根据新法,目前涉及此案的公司老板、律师等4人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9宗虚假诉讼案

    2009年,广州凯运进出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运公司)因拖欠商业贷款近20年未还,被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凯运公司清偿欠款共计3072万余元。

    此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予以执行,2010年11月3日,江城区法院将凯运公司所属的码头用地3885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4370万余元的价格公开拍卖。

    据此案办案人介绍,眼看价值数千万元的土地要被法院拍卖,凯运公司老板钟某心有不甘,他为了“挽回损失”,与“诉讼掮客(中间介绍人)”黄某商议,勾结律师李某商定了一个把执行财产“左手换右手”的办法。

    在律师李某的指点下,钟某决定伪造9个诉讼当事人,凭空变出9件案子,以债权人的身份分割数千万的土地拍卖款。

    2010年12月10日,钟某找到司机刘某串通,并另外冒用了毫不知情的黎某等6人的名义,伪造了大量的《车辆租赁合同》等材料,捏造出9宗欠款纠纷,向增城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是要求凯运公司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约1亿元。律师李某同时作为9宗案件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

    李某利用法院案件审判时限等法律空隙,请求法院速裁速判。由于案件伪造“证据”充分,“被告”钟某又痛快认账,增城法院于2011年1月21日作出判决,判定9宗案件原告全部胜诉。

    2011年3月15日下午,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李某持9宗民事判决等材料参加了执行听证,并申请作为债权人要求参与上述拍卖款的执行分配。至此,原本是欠债3000多万元的债务人,在虚假诉讼的掩护下,摇身一变成为1亿多元债权的实际控制人。

    罚80万元再追刑责

    如此胆大妄为的做法,没有逃过执行法官的法眼。法院经过审查发现,9宗案件从立案(2010年12月7日)至作出判决(2011年1月21日),仅用了1个月的时间。诉讼全过程均发生在财产拍卖至分配款项期间。况且9件案件是同一时间立案,同一时间开庭,同一诉讼代理人,同时凯运公司完全认可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可谓疑点重重。

    增城法院根据执行阶段发现的线索,立即展开调查,终于发现9件案件全系捏造。广州中院随即通过再审程序撤销了原判,并对凯运公司和参与造假的“原告”刘某分别处80万元和3万元的罚款。

    凯运公司的经营者钟某、黄某、李某、刘某等人意图利用虚假诉讼手段参与执行拍卖款的分配,涉嫌构成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逮捕。

    据介绍,在新民诉法实施之前,涉案人员有可能逃脱惩罚,但如今,检察机关认为钟某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黄某、李某、刘某应当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经被移送增城法院,正在审理当中。

    虚假诉讼多为“高手”操盘

    ■法院

    面对虚假诉讼多发之势,有法律人士表示,虚假诉讼多数有熟悉法律程序的“高手”操盘,并且懂得利用各地法院之间审理信息交流不畅的缺陷,非法借助“诉前联调”、调解等快速途径,常常能够得逞。如此一来,虚假诉讼不仅侵害了第三方的利益,也绑架了司法机关,使法院成为“受害方”之一,影响了司法公信。

    据广州中院统计,全市12个基层法院近年来均发现了虚假诉讼的情况。其中,又以涉及房地产和借款纠纷的案件居多,广州中院去年一年就受理了10件之多。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实习生 张宁 通讯员 马伟锋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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