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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婴”后警方集体沉默 回应称怕给行业抹黑

2013年08月23日 07:5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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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摔婴案”发生一个月后,因当地人大爆料给媒体才立案调查。对此,已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长魏书平解释说,没上报是因为“不想损害公安队伍的形象”,案件处理程序在法医鉴定那儿卡壳了。颇有戏剧性的是,肇事民警被刑拘时,法医鉴定仍然没有出来。

  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通过采访受伤孩子家长、办案民警,以及被停职领导对媒体的介绍,对事件处理过程进行还原。

  婴儿被摔地上没人管?

  办案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

  林州市振林派出所民警牛超,是事发当晚的值班民警。8月20日接受北青记者采访时称,他接警后迅速出警。

  牛超称,7月18日晚9点32分,他接到林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指令,称位于林州市西环路的皇冠KTV门口有人发生冲突,现双方都在林州市中医院。牛超赶到林州市中医院看到肇事者时,其脸上有伤,身上有酒味儿,神志不清醒。牛超从巡警处听说,肇事者是名民警,摔了对方的孩子。后来进一步确定是民警郭增喜。

  牛超随后调取了皇冠KTV门口的监控录像。

  牛超称,7月18日晚上,郭增喜在林州市中医院处置室内治疗,激愤的家属冲过来打他,郭也不还手,神志不太清楚,嘴里偶尔念叨“我错了”。处置完后,牛超将郭带回派出所做笔录,问他为何摔女婴,郭说不记得了。牛超把监控录像调出来给他看,郭看完监控之后说,“那是个假娃娃,要不是假娃娃我摔她做什么。”

  牛超介绍,从医院处置室,到被带回派出所做笔录,再到郭因伤住院四天,这期间一直有人看着郭增喜,以防他脱逃。

  牛超出示了“接处警登记表”,记者看到“处警情况”一栏中写道:“……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要求指挥中心向值班局长汇报,并通知督察队、刑警队。”“处理意见”一栏上,写着“受理调查”;“领导批示”一栏上,写着“阅”,签名的领导为副所长石建华。

  牛超称,因为郭是民警,他按程序上报,向所长桑晋海汇报了情况。据报道,所长桑晋海向分管领导汇报,随后该情况被汇报给局长魏书平。至此事件处理都属正常程序。

  公安局为何决定不上报?

  被停职领导:曾担心给整个行业抹黑

  昨日,已被停职的公安局局长魏书平向北青报记者证实,他第一次听到关于摔婴事件的汇报,是7月19日7点30分,即事发后次日。按照规定,涉警违纪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魏书平对媒体称,公安局经过讨论,考虑到林州公安的形象,并没有将此事上报,但不上报不等于不处理。

  同时被停职的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栋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曾担心因为郭增喜一个人的行为给整个警察行业都抹黑。

  林州警方一位人士称,可能领导也怕担管理、监管责任。北青报记者就此传闻向魏书平短信求证,他并未直接回答,只是表示“请看最后结果”,“一切责任我全担下了,处罚最重”。

  在公安局领导就如何处理郭增喜开会讨论时,郭增喜因为摔婴后被气愤的围观群众殴打住进医院。

  牛超称,7月19日凌晨,郭增喜称身上疼痛,当日上午到林州市中医院诊治,并住了四天院。此说法得到林州市中医院副院长秦富强证实。

  牛超说,郭住院期间也有民警看守。四天后,郭增喜出院,公安局相关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同时让他抓紧时间去调解、和解。北青报记者追问如何调解,牛超解释说,就是让郭增喜给受伤婴儿家属道歉,对人家造成伤害之后应该道歉。

  被关禁闭后为何没事?

  警方:司法鉴定影响办案进展

  网传郭增喜被关禁闭15天,此后正常上班。

  北青报记者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记者采访法学专家获知,关禁闭适用于处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纪的内部成员。

  魏书平对媒体称,事发次日,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会明确要控制涉案民警,防止其负罪脱逃,并等其伤好关禁闭。同时进行女婴伤情司法鉴定,为下一步追究民警刑事责任做准备。立案的派出所做好调查取证。

  牛超说,受害婴儿的司法鉴定做不出来,也影响了案件进展。“一般情况下,刑拘只有3天,期满后可以再延长4天。”牛超说,如果没有伤情司法鉴定,很难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只能取保候审。

  据报道,林州市公安局认为,郭增喜不可能逃跑,因为孩子恢复得不错,双方沟通尚可,刑事之外有望民事和解。因此,对郭增喜并没有羁押,也没有监视居住。

  “我与孩子父亲联系过几次,他说我现在只想着给孩子看病,哪儿有时间考虑那个事情。”牛超说,受害婴儿的病情并不稳定,家长担心鉴定完之后孩子会出现其他病症,希望孩子在稳定后再鉴定。

  牛超称,公安机关也可以主动去医院调取受害婴儿病历,拿到司法鉴定机关。由于婴儿在住院,他不止一次与受害女婴父亲李青峰联系,等孩子出院后通知一下派出所,以办理伤情司法鉴定。但婴儿在8月5日出院,其家长并未通知派出所。直到媒体曝光后才知道婴儿已经出院。次日就去调取病历办理伤情司法鉴定。

  刑拘郭增喜因舆论压力?

  警方:立案量刑都会考虑“社会影响”因素

  8月17日,此事件被媒体曝光。当晚10点左右,郭增喜被刑拘。受害女婴父亲李青峰称,孩子的伤情司法鉴定于8月18日进行。

  为何经媒体曝光迅速处理,是否为应对舆论?

  一位警方人士称,立案量刑等都会考虑到社会影响这个因素,此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影响很坏。

  牛超表示,这件事情被媒体曝光之后,受到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警方便采取措施控制郭增喜。同时由于受伤婴儿已经出院,警方可调取婴儿病历进行鉴定。而此时,婴儿的伤情鉴定并未出来。魏书平说,担心郭增喜在媒体压力下逃跑,所以采取超常规做法。

  文/本报记者 高淑英 供图/CFP

  专家说法

  和解取代不了刑事责任

  汕头大学法学院李广辉教授说,和解只是民事方面的调解,涉事民警只要对被摔婴儿造成轻伤,就属于刑事案件,即使有和解也不能避免刑事方面的判决,否则违法,只有法院才有权作判决。

  他解释说,双方当事人可以作出和解的决定,但是这并不能取代郭增喜的刑事责任,最多只是法院判决的一项参考。目前,虽然被摔婴儿伤情鉴定结果未出,但是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的信息,从婴儿被摔昏迷、送进医院重症监护室等情况判断,婴儿的伤情至少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须交由法院判决。

  他还称,关禁闭适用于处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纪的内部成员,而郭的行为显然不仅仅是违纪。

  文/实习记者 白帆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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