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QQ聊天记录能否作证

2013年08月23日 09:0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高中同学阿园和阿钊平日经常通过QQ联系,2011年6月一天,阿钊请阿园合伙做生意,并要求投资5万,阿园当即同意。但阿园投入合伙资金不久后因个人原因决定撤回资金,阿钊也在QQ上表示同意退还,但却一直拖延。阿园只好将昔日同窗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案件。

    阿园称其已足额投入合伙资金5万元,其中现金3万元,转账2万元,两人在QQ聊天时有确认支付情况,阿钊也承诺过返还5万元。为证明自己所述属实,阿园向法院提供了记载有上述内容的QQ聊天记录。然而阿钊的陈述却大相径庭,他指出QQ聊天记录的主体和内容均是虚假的,阿园口中的QQ号码2617XXXX并非其在使用。而且两人早已通过面谈形式达成了口头合伙,阿钊仅收到阿园合伙资金2万元,剩下的3万元阿园至今未交,阿园未足额出资才是违约一方。

    阿园为证明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请来双方的四位老同学证明聊天记录中的QQ号码2617XXXX为阿钊本人使用。一审法院为查明事实组织双方现场上网查看记录,阿园于是将载有涉案QQ聊天记录的电脑主机扛进了法院。电脑显示,阿园的QQ群组“高一(四)班”成员中有上述四位同学与2617XXXX的聊天记录,而且阿园提供的聊天记录也与电脑记录一致。虽然阿钊既不认可老同学的证词,也不愿到现场查看记录,但法院在比较双方证据优势后采纳了QQ聊天记录,并根据记录中多次提及“剩下的2万”、“才三万”、“又是拿现金给我是吗?”等字眼,认定阿园除转账外,还支付了现金3万元的事实。而且阿钊在聊天记录中也多次承诺退还5万元,故一审法院判决阿钊向阿园返还5万元及利息。(记者/张俊 通讯员/吴文蔚 黄绮君 邓洪政)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