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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被人拉做陪酒人 饮酒过量死亡获赔4万

2013年08月23日 09:1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由于酒量好,被人找去当“酒缸”陪酒,结果,因饮酒过量导致死亡。死者家属将参饮者告上法庭。8月21日,南乐县法院审结此案,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高辉赔偿原告方4万元。

  今年春节过年时,王高辉的女儿要“回门”。为了让场面热闹一些,王高辉找到了村里酒量好的王智勇,要王智勇帮忙陪酒,去当“酒缸”。饮酒完毕后,王智勇回到家里睡觉。王智勇的姑姑感觉其打呼声不太正常,提出是否看看怎么回事,而王智勇的母亲觉得王智勇有鼻炎,应该是这个原因。而凌晨时,王智勇的呼吸声音越来越不正常,于是,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抢救无效,王智勇死亡。

  事后,王智勇的妻子与不足两岁的儿子找王高辉要求赔偿,但双方一直就数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王智勇的妻子来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对双方当事人积极开展了调解,对被告方,强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关责任。从情理上讲,王智勇是因为帮忙而死亡,也应该赔偿。对原告方,首先对其遭遇表示同情,但毕竟王智勇作为一个成年人,理应意识到饮酒的后果,故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经过多次对双方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高辉赔偿4万元。(记者 韩振峰 通讯员 杨志鹏)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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