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造1死2伤车锅 卖家产举家外出避赔偿
中新网宁德8月23日电 (叶茂 李龙生)男子路边违规停车致他车与己车相撞,造成1死2伤。法院判决后,男子变卖家产举家外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福建寿宁县法院23日披露,对谢某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2月6日,谢某在公路边违规停放无牌三轮农用运输车,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时与农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上1名乘客死亡、陈某和另1名乘客胡某受伤。
经交警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谢某负次要责任。事发后,谢某变卖家产举家外出。
2011年12月29日,胡某将谢某起诉至寿宁法院;2012年5月30日,法院判决谢某赔偿胡某交通事故赔偿款51691.22元人民币。判决生效后,谢某拒不履行。2013年3月1日,胡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谢某仍未履行法院判决,而法院也查找不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方查找,执行法官发现谢某近期有回老家,便立即找到谢某,进行批评教育和调解。
然而,谢某以赔偿数额过高为由,拒绝履行法院判决。鉴于此,法官在劝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谢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寿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7月底起,该院部署开展“执行亮剑”活动,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和方法,提高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