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严惩网络敲诈

2013年08月25日 05:2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现实生活中的敲诈勒索,让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而网络世界中的敲诈勒索,其产生的危害绝不亚于在现实世界中的危害。

  网络世界的虚拟性,让犯罪分子从“台前”转为“幕后”,犯罪活动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受害者的生活秩序可能会遭受更长时间、更多方面的扰乱。

  网络平台的开放性,让犯罪分子热衷于“名人效应”,把网络变成赚人气、谋私利的工具,即便是敲诈勒索的帖子,也有可能被网友追捧,让受害者背负起“你就是坏人”的舆论压力。

  网络传播的广泛性,让敲诈勒索的内容很容易被广大网民知晓、了解,甚至还会有网民对受害者进行更深入地搜索曝光。这难免会给受害者的身心、声誉、家庭造成更大的伤害。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禄宝之所以屡屡在网上公布负面信息,之所以能够左右逢源,原因只有一个,他深谙网络所蕴涵的巨大能量,知晓网络是要挟他人、骗取更多钱财的有力工具。

  法治社会,网络不应是盲区。网络敲诈勒索,必须依法受到严惩。希 仁

【编辑:吉翔】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