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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订购假酒欲牟利 女个体户购假售假获刑

2013年08月26日 16:08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市一名女个体户以电话订购的方式低价买进假冒的五粮液准备牟利,涉案26万余元,结果栽了。昨日记者采访获知,这名女个体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余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殷某某曾经从义乌市等处购进52°五粮液酒,并随货附有酒类流通随附单。2013年1月25日左右,殷某某通过电话订购的方式从某中年男子处以每瓶100元的价格购进了40箱共240瓶52°五粮液酒。1月30日15时45分许,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岗勤大队五中队民警在代州营村北二环路上查获了该批货物。经五粮液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书,上述涉案五粮液酒就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呼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上述商品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6万余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殷某某明知其购进的52°五粮液酒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大量购进并准备销售,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销售金额,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殷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余元。(记者 何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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