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男子一人分饰两角 半年诈骗30万
一人分饰两角的桥段大多出现在影视剧中,这回是在现实中真实上演。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男子李某分别冒充买家、卖家,诈骗货物。
80后李某来自湖北省巴东县。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李某在武汉出差。上网时,他在阿里巴巴网站看到了一些电动工具商家的信息,一时间,李某脑中出现了一条生财之道。
李某首先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新身份,名叫吴伟。身份信息来自一张他捡来的身份证。接着,李某用手机跟一家电动工具厂取得了联系,称自己要购买电钻。经过一翻议价,双方谈好价格为50元一把,购买40箱,货到付款,电话通知提货。
很快,厂家就通过物流把40箱电钻发到了武汉某物流公司的卸货点。就在这时,李某又打电话到物流卸货点,自称为发货的厂家,告知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自己已收到货款,可以放货。由于货物信息及地址都无误,物流公司按照指示放货了。
李某此时又换回了买家的身份,到武汉物流卸货点把40箱电钻提走了。眼见东西到手了,李某马上把联系厂家的电话卡扔掉。从头到尾,他没有付给厂家一分钱。货物经转手后,赚了一大笔钱。
就这样,李某开始了他的致富生涯,2012年2月至8月,李某先后通过阿里巴巴等网站,获取8家电动工具厂的信息,利用虚假的身份向卖方购买电动工具,以假冒卖方的老板对物流公司人员谎称,货款已收到可以交货的方法,从8家物流公司骗取货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经永康市人民法院审理,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通讯员 刘婷婷 应建栋 见习记者 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