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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有钱买车无钱还债 法院扣押其车才还清余款

2013年08月27日 13:42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法官,欠的钱我会还的,你们千万不要把我的新车拍卖掉了!”8月23日,一名“哭穷”的老赖主动将2万元执行款交到象山法院执行局。一起长达4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顺利执结。

  徐某与张某本是要好的朋友。2009年初,徐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张某借款6万,书面约定月利率一分半,半年内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徐某对张某避而不见,6万元本金及利息分文未付。

  张某多次催讨未果,只好将昔日好友起诉至法院。2009年10月,判决生效后,徐某始终未还钱,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传唤徐某,反复说教,并为两人调解。

  经查证,当时徐某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在法官释法明理下,2009年底,徐某与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承诺当场先归还本金2万元,剩下的本金和利息分期还款,每月支付张某1500元。

  但此案并没有顺利落幕,之前签订的和解协议成为了徐某的缓兵之计。据张某反映,徐某有时只肯付500元。

  鉴于徐某并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2011年,法院对徐某予以拘留15日。之后,每当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张某总是得提前催徐某。

  今年8月22日,法官接到举报,称徐某近日开着一辆崭新的东风雪铁龙。法官拿着牌号到交警大队进行核实,果不其然,车辆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属徐某,购车价约15万元。

  “车子是我朋友的,我借来开几天而已。”当天下午,徐某被传唤来法院,百般狡辩。

  法官拿出车为徐某所有的证明,他哑口无言。法官对徐某的这种有还款能力却拒不履行的恶意逃避行为作出严厉批评,并告诫他可能面临被罚款或拘留的法律后果。

  “这是别人刚还我的一笔钱,我一时图方便,偷偷去买了车。欠老张的钱不还是我不对,我马上去筹钱来还债,你们给我点时间。”徐某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连声请求张某和法院原谅,并提出一个礼拜的筹款期限。

  当日,法院依法扣押了徐某的车辆。第二天一早,徐某即将余下的2万余元款项一次性交予法院。(通讯员 孙嵩愉 项杉 记者 陈翔)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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