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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隔断出租房屋三居变“六居” 中介被起诉

2013年08月27日 13:5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尽管明确要求中介公司“不打隔断,不拆厨房内的器具”,但把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不足一个月后,张先生家的三居室就被改造成“六居室”并对外出租,甚至厨房内也被摆上了上下铺。租约到期后,拿不回房的张先生遂起诉要求中介公司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过去一年内该房屋空置期间的损失。该案也成为7月18日本市出台群租房禁令后,本市法院审理的首个涉及群租房的案件。

  缘起:

  三居一个月变“六居”

  2011年10月,张先生和北京华美世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委托代理合同,将自己位于西城区小西天附近的一套三居室的房屋,以每月8100元的价格委托中介代为出租一年。因曾听说出租的房屋收回后被毁得不成样子的事,张先生在同中介公司签订协议时,还特意签订了两份补充协议,要求对方不得打隔断,不得拆除厨房内的器具、保证家电橱柜等设备整洁完好等。

  2012年10月,合同期满后,张先生打算收回自己的房屋时却傻了眼。昨天开庭时,张先生现场出示了一组收房时的照片。记者从中看到,约5平方米大小的厨房内没有任何灶具,而是摆了一套上下铺的双层床,十几平方米的客厅也被隔成两间房,其他几间屋内堆满各种杂物,凌乱不堪。张先生表示,据邻居事后反映,这间屋子同时期住过租户,最多时超过8人。

  房主:

  投诉报警无门愤起诉

  由于联系不到同其签订合同的房产经纪人,合同到期后,张先生甚至连自家钥匙也没有找到,面目全非的房子也成了烂摊子放在那里。为此,张先生曾向辖区建委投诉,“建委表示,如果涉及中介违规可以投诉”,但根据相关规定,必须是业主同租房人一同投诉才受理。“我哪儿知道谁租的我房子,现在让我到哪儿找租客去呀?”张先生说。

  张先生还曾试图报警解决此事,但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明确答复,如协议里没有明确张先生可以扔弃、赠与、变卖、使用他人遗留在屋内的物品,那么张先生无权处置屋内的物品,“警察说,否则,如果经纪公司报案称我侵占了他们的财产,警方肯定会立案查处。”

  同中介公司协商不成,张先生也拒绝收回房屋并起诉要求中介把厨房恢复原样,赔偿违约金以及房屋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损失。今年3月,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中介公司恢复原样,包括安装橱柜、燃气灶、抽油烟机等,并支付200%违约金。由于房屋空置期间中介公司并未使用房屋,其中的租金损失法院只支持了近一半,即每个月赔偿4000元,张先生总计获得4万余元的赔偿。一审宣判后,张先生和中介公司都提出上诉。

  中介:

  拒绝承担空房期损失

  昨日庭审一开始,张先生一方首先宣读上诉状,并要求中介公司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按照8100元/月的标准承担空置期的损失。

  中介方面则表示,是张先生拒绝收房在先。“自合同到期后,中介公司就如约交房,不存在继续使用的情况,也没有任何违约情况”,因此中介公司要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中要求支付每月4000元房屋使用费和1.6万余元经济损失的判决。

  而张先生对此表示,自己之所以迟迟没有收房,是因为中介的过错造成房屋不符合交房条件。此外,虽然房屋没有新租客,但屋内一直有中介未清理的物品,导致其无法将房屋继续出租,属于对方占用行为。

  昨天开庭时,张先生再次表示,在同中介公司签订协议时,已经明确要求中介不得搭建隔断。此时,中介公司的代理人表示:“也没说不许打隔断啊!”面对这一争论,法官随即拿出一审判决要求双方对此前所认定的事实是否确认,中介方看过后,表示一审的代理人“有病,要不今天他咋没来呢”?而当法官表示可以对此进行勘验时,中介公司的代理人改口称“基本认可”。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因张先生拒绝调解,审判长宣布本案将另期宣判。

  晨报记者 何欣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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