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红油”数万吨逃税两千多万 受雇船长受审
查获走私“红油”。深圳报业集团资料图片
“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一受雇船长昨在市中院受审
走私“红油”万吨逃税两千多万
3年前,海关总署缉私局破获的“1209”特大“红油”走私案震惊全国,一举打掉以惠州谭氏兄弟为首的走私“红油”犯罪团伙。该团伙走私“红油”高达22.2万吨,价值约14.5亿元。昨日,一名被走私团伙雇佣参与海上走私的船长黄贵因走私“红油”入境11775.29吨、涉嫌偷逃税款2300余万元,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黄贵当庭认罪。
“红油”是香港政府免税提供给流动渔船作为海事用途的柴油,因在油品中加入了红色添加剂而得名。“红油”因属免税供应商品,价格比内地柴油低廉。早在1999年,国务院就明令禁止“红油”以贸易形式进入内地。
检方指控,2009年初,谭伟军、谭显明、胡应高、郑金水等人(均已判决)合谋,利用粤港澳流动渔船从香港海域走私“红油”入境,在惠州市大亚湾区的澳头、霞涌等非设关地卸驳并倒卖牟利。2009年8月,谭伟军、胡应高又分别与郑永华、郑永贵、张靖国等人合谋雇请粤港澳流动渔船用于走私“红油”。在谭伟军的组织和指挥下,组建形成了以谭伟军为首,以胡应高、郑金水、郑永华、张靖国、郑永贵等人为固定成员,长期以走私“红油”入境和销售牟利为职业的走私犯罪集团。
2009年9月,郑金水以每月底薪1500元人民币雇请犯罪嫌疑人黄贵担任“深蛇6572”船(15号船)船长,每走私“红油”一次提成250元人民币。在郑金水和胡应高的指挥下,黄贵驾船从澳头港海域出发,多次前往香港白石角海域,向“志成28”等油趸购买和接驳“红油”,走私入境后偷运至惠州大亚湾区的澳头、霞涌等非设关地卸驳给谭伟军团伙的无牌铁驳船。
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31日期间,黄贵共走私“红油”入境11775.29吨。经深圳海关计核,涉嫌偷逃税款23478094.49元人民币。
昨日,此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贵自行辩护,对检方指控罪名表示认罪。黄贵称,因为家里太穷,父母又生病,所以才答应老乡一起去开船赚钱。“这个团伙被打掉之后,我也想过自首,但是因为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顾,所以才没去自首。”
检方表示,黄贵并非主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对其轻判。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深圳晚报 记者 简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