琐事引家庭矛盾 女子冲动下放火烧房获刑
2013年08月27日 16:2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因琐事与家人发生矛盾后,情绪低落竟然在家中泼洒汽油、纵火。8月22日,经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赵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赵娜现年28岁,曾经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2009年3月与王某再婚。王某比赵娜大15岁,且有一对儿女。在这个重组家庭里,赵娜与继子女常因琐事争吵,与王某也渐生隔阂。今年5月5日晚,赵娜再次与继子发生争吵,王某一气之下带两个孩子离家外出,整夜未归。次日上午,独自在家的赵娜越想越气,冲动之下买来汽油泼洒在房内客厅及卧室并点燃,大火致使其房间内部分家具及物品被烧毁,楼上邻居的阳台玻璃被烧毁。幸好扑救及时,才没有发生更严重后果。
(王威)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