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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亿元 北京最大非法集资案开审

2013年08月28日 02: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等13人被控假借销售商品为名,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本市金额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见图)。据悉,此案预计将连审4天。

  否认承诺高额回报

  据指控,2009年12月至2012年5月间,朱梓君、徐苏宁先后伙同肖章定等人,假借销售商品为名,以北京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加盟方案”为依托,通过网络、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给付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人民币26亿余元。去年5月9日至11日,13名被告人分别被查获归案。

  检方认为,13名被告人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1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朱梓君、徐苏宁、肖章定、张涛、刘京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余8人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首先受审的朱梓君27岁,北京市人,职高文化,巨鑫联盈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朱梓君否认指控,他滔滔不绝地向法庭陈述了公司的运作模式,并称巨鑫联盈公司存在实际销售行为,并不违法,且公司没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付高额回报。朱梓君说,他之前向警方的供述不完全属实,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替第二被告人徐苏宁“扛事儿”。

  朱梓君供述说,徐苏宁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财务是由他负责,自己只是二把手,都要向其汇报。此外,第三被告人肖章定即公司总裁是他的“师傅”。据悉,肖章定曾因传销于2007年被浙江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1年6月刑满释放。

  由于案情复杂重大,法院将连续审理几天。开庭前,辩护律师们都表示要做无罪辩护。朱梓君的律师认为,巨鑫联盈公司的运作过程是消费者参与销售分配,很多购物都有返利。另一名辩护律师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承诺的是固定回报,巨鑫联盈科贸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中,只承诺以赢利的25%返利,是浮动的。

  全国共4.5万加盟商

  据悉,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的巨鑫联盈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公司在宣传材料中宣称,公司致力于打造集酒店、餐饮、票务、旅游、休闲、娱乐、养生、教育、汽车、地产、零售业、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式服务平台,产品涉及近200款。案发后,有报道称,该公司旗下拥有加盟和消费两大平台,业务重心放在加盟平台。该公司在全国有4.5万加盟商,以北京居多,每个加盟商最少交3万元的入门费。

  昨天上午,许多来自各地的投资人来到法院,希望能旁听案件。由于座位有限,他们决定通过抓阄来决定旁听人员。一女士告诉记者说,她被拉入加盟后,投资3万元购买了床垫和一个热水壶后,获得参与返利的资格。按照之前的承诺,投资满15期后,可以拿回20多万元。但很快公司就被查封了,她只拿到第一个月的分红1500元。据悉,去年5月10日,北京市公安机关以非法吸资为名查封了巨鑫联盈在国内的所有营业网点。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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