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加多宝员工刀伤王老吉员工面部 获刑一年二个月

2013年08月28日 09:0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时隔一年,“8·28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正式宣判。昨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发布判决书称,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原告人王老吉员工姚某医药费等3万余元。对于此案,昨天加多宝方面表示,该公司辩护律师正在对判决内容进行研究,并就是否上诉问题,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给出建议。同时呼吁,各凉茶企业维护凉茶行业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展开公平有序的竞争,共同把凉茶产业做大、做强。

  昨天,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并当场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下发的、针对去年“8·28苏州加多宝员工伤人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根据该份标示为《(2013)吴刑初字第018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人加多宝员工郝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原告人王老吉员工姚某医药费等3万余元。

  据案件受害人、王老吉员工姚某的家人称,法院的宣判从法律上给姚某讨回了一个公道,但在身心上给他造成的伤害却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弥补。

  据了解,去年8月28日下午,被告人郝某在苏州市吴中区木渎商城和兴商行附近,与王老吉公司业务员之间,因张贴各自所属公司的宣传海报、悬挂各自所属公司的宣传横幅而发生纠纷,后被告人郝某持美工刀划伤被害人姚某面部。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受害人姚某的损伤构成人体轻伤。

  王老吉员工姚某代理律师宣称,法院认定受害人王老吉员工姚某不存在任何过错,依法享有针对名誉伤害进行索赔的权利。

  昨天,针对上述判决,加多宝方面表示,该公司辩护律师正在对判决内容进行研究,并就是否上诉问题,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给出建议。(记者/欧志葵 牛思远 实习生/黄龙)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