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收银员窃取老板账户密码 离职时转走6000余元
参与互动(0)在职“留一手” 离职“搞一脚”
窃取老板账户密码,转走6000余元
柳州市广雅路一网吧收银员对工作不满,窃取了老板充值账户的账号和密码,辞职不久即将老板账户内的6000余元转走。8月25日,该男子被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男子刘某在柳州市区共开设有6家网吧,为了方便顾客,他在某电子商务网站为每家网吧各开设了一个充值账户,账户内预存一定数量的金额。在网吧上网的顾客若想购买Q币或是游戏币,则由网吧收银员收取现金,再利用网吧收银电脑从电子商务网站的账户为顾客充值。7月26日下午,刘发现其5家网吧的充值账户先后被人转出6000余元,急忙到柳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报案。
民警经分析,认为作案者熟悉网吧的充值流程,接触过充值账户,极可能是曾经从事过网吧收银的人员。刘某想起一个人:曾在广雅路的网吧担任收银员的小青年罗某。罗某现年18岁,柳江县人,今年3月应聘担任收银员,7月14日辞职离开。
8月25日下午4时许,网安支队、刑侦支队民警在柳石路一家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罗某抓获。
据罗某交代,他今年3月应聘到刘某的一家网吧任收银员,干了两三个月觉得工作时间长、工资低,萌生了“搞一脚”走人的念头。
于是,罗某设法获取了所在网吧的账号、密码,并摸索出刘某其他4家网吧的账号、密码。之后,他用捡来的身份证件办理了一张手机卡,申请了新的支付宝账户和QQ号,用于转走老刘账号内的金额。
一切准备妥当后,罗某于7月14日辞职。7月26日,他用新办的手机号码上网,将刘某5家网吧账户内的6000余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及购买Q币。罗某落网时,其支付宝账户内还存有盗来的5900元。(南国今报 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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