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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王老吉“红罐”纠纷案一审结果即将揭晓

2013年08月28日 15:46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被喻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加多宝、广药红罐官司,在庭审三个月后再次有了新的进展。8月16日,加多宝与广药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计结果质证,这意味着一审判决结果即将揭晓。

  这场长达一年多的红罐诉讼似乎即将尘埃落定,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法律专家认为,一审结果最终无论哪方输赢,都会提起上诉,红罐之争恐在二审才能有最终定论。

  “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举国关注,众说纷纭

  据公开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广药和加多宝两方签订第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后,加多宝就设计了以红、黄两色为主色调的金属易拉罐“王老吉”凉茶包装,并获得有关法律保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李彦军律师对加多宝与广药之争颇为了解,在他看来,红罐的标志深入人心,离不开加多宝多年的苦心经营;广药集团虽然是王老吉商标的拥有者,却非红罐包装装潢的设计者。

  上诉期间,一审判决暂不生效

  由于红罐装潢权对于加多宝和广药的发展前景意义重大,不管哪一方败诉,都有可能继续上诉。法律专家们认为,一审结果并不影响加多宝和广药正常的市场销售。

  “本次红罐之争其实是两个案子的合并审理,加多宝和广药互诉包装装潢侵权,合并审理属一审,不论谁胜谁输,都可以提起上诉。”有关人士表示,无论一审将红罐装潢权判决给哪一方,都不代表着盖棺论定。

  “一审判决不可以作为执行依据,除非没有上诉。一审判决作出15日之内均可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一审法律效力暂不生效。一审败诉,并不导致产品被强制下架。”北大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专家杨明表示,即便一审分出胜负,只要提出上诉,败诉方的产品仍然可以继续销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银良也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对其判决结果不服,任何一方均有权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审结束后的上诉期间,工商等行政机关无权执行法院判决,败诉方产品不能被要求强制下架。

  对于这场红罐之争还将蔓延很长一段时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教授表示,一审出来后,任何一方都可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此案二审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在二审判决出来前,对双方影响并不大,因为在一审结束后的上诉期间,工商执法机构不可以根据广东高院的判决书进行执法强制要求下架,判决暂不生效就不能“执行”。这一说法也获得相关人士的认同。

  然而,无论判决结果如何,消费者才是双方在市场上决定输赢的“法官”。史际春认为,双方在凉茶市场的命运,取决于“上帝”——消费者的喜好和选择取向。(菲菲)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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