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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雨水泵未防护 三名维修工人下井后中毒死亡

2013年08月29日 09:07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在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雨水泵站硫化氢中毒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嫌疑人周某、吕某被依法逮捕。

  今年7月11日,江苏泰州泰丰泵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周某接公司驻天津办事处销售员杨某电话,得知西青区昌凌路雨水泵站有一台雨水泵发生故障,需要进行三包维修,于是电话通知公司售后服务人员许某、张某到天津和杨某联系维修事宜。当天11时许,杨某、许某、张某及杨某所雇吊车车主吴某、司机陈某等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在下井之前,维修人员没有对井下的气体进行检测,进而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许某在下井作业时,硫化氢气体中毒并坠落井内,杨某及吴某在下井救援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盲目救援亦硫化氢气体中毒并坠落井内。张某见状,救人心切,用吊带绑在自己身上,让司机陈某用吊带将自己放到井下,在下放过程中司机陈某见张某呈现中毒状,及时将张某吊出井口获救。事发现场看护水泵人员立即拨打110、119报警,河西消防支队官兵迅速赶来,将坠入井内的许某、杨某、吴某三人打捞出井,经120医护人员当场确认死亡。

  市公安局经济保卫总队办案民警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固定证据立案侦查,后发现江苏泰州泰丰泵业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主管售后服务的办公室副主任周某对本公司售后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未能对售后部门三包维修工进行有效的安全教育,在外派三包维修工时没有明确责任人并进行安全教育,没有督促三包维修工制定施工方案。7月26日,周某被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吕某作为江苏泰州泰丰泵业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但其未能督促各部门有效开展安全教育,未能落实安全措施,没有为三包维修工配发气体检测设备和防毒面具。事故发生后,吕某还借在津处理善后之机伪造证据,并布置售后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周某、维修工张某编造谎言应对公安机关的调查。7月28日,吕某被刑事拘留,8月5日被逮捕。(记者 赵荣君 通讯员 徐峭蓁)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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