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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男子法庭上行凶致1死3伤 开庭前扬言杀女方亲人(3)

2013年08月31日 15:22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穆棱市法院:

  安检设备设置

  没有硬性规定

  穆棱市法院一位姓刘的副院长对记者说,发生这样的案子谁都不愿意看到,这个事给法院系统提出了警示。这件事发生后,穆棱法院下属的两个法庭都配备了安检设备,省内其他地区有条件的法庭也在加强安保建设。

  在法庭发生命案法庭方应承担多大责任?刘副院长认为,现在还很难划分。据他介绍,事发前,法院系统对于安检设备的配置没有硬性规定,因经济条件不允许,许多基层法庭没能设置安检设备,甚至警力不足。如果当事人在法庭里安全受到侵犯法庭肯定是有责任,但具体到法庭应该负什么责任,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郝曙华认为,没有硬性的要求设置安检设备,不等于不进行安检,法院召集开庭就有了保障出庭人安全和消除危险因素的义务和责任,只不过事发地点不同会出现责任大小的划分,发生在审判庭责任大一些,而休庭期间责任要小一些,但不能说没责任。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的时候,给公民一个安全的环境是前提条件,存在不安全因素,国家机关难辞其咎,因为它或多或少地带有强制性。郝曙华认为,就本案来说,相关法庭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即使不从法律上追究,也应追究其管理责任。

  8月20日,七台河中级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晓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一审判决书显示,七台河中院也驳回了被告方提出的激情犯罪的辩护理由。一审认定,案发前刘晓伟曾扬言要杀害徐玫家人,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携带作案工具,纵观全案其不属于激情犯罪。得知判决结果后,徐玫表示,她现在暂时没有追究法庭责任的打算。据了解,死者徐慧留下一个10岁的女儿,徐玫表示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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