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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独自坐“黑的”回家 被拉至偏僻处猥亵

2013年09月03日 14:10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今天,经宁夏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因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执行逮捕。

  7月5日23时许,来灵武务工的梁某某夫妇带14岁的女儿小佳(化名)来到灵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梁某某称,当晚10点多,小佳在灵武市城区单独回家时乘坐了一辆“黑的”,该“黑的”司机将小佳拉至沿山路一偏僻处对小佳强行实施猥亵,并将小佳胸部抓伤。为了掩盖犯罪事实,该司机又采取殴打等方式威胁小佳不要报警。事罢,“黑的”司机才将受害人小佳送至她家附近离开。

  由于受害人年幼,根本没有记住嫌疑人驾驶车辆的牌号。为了查明案件,办案民警在受害人指引下从其乘车出发地,按照“黑的”行驶路线追查,一直行驶到沿山路一偏僻处才找到案发现场,并对现场勘察固定。7月6日一大早,警方调取相关路段视频监控资料,经过受害人辨认,很快锁定这辆“黑的”。

  8月16日19时许,按捺不住的嫌疑车出现在警方的监控中,并最终被警方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系灵武市崇兴镇人,30岁,有抢劫罪、盗窃罪2次入狱的犯罪前科。在讯问过程中胡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警方根据相关证据将胡某某刑事拘留并提取了他的血样。8月21日经DNA鉴定比对,最终证实胡某某就是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记者 申东)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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