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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元低劣红酒卖数千元 酒吧老板找女酒托诈骗获刑

2013年09月03日 15:5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海口一酒吧依靠部分工作人员在互联网上获取男性网友的联系方式,然后转发给女酒托,再由女酒托负责引诱男性网友到酒吧进行消费,一瓶红酒动辄数千元。案发后查证,这些所谓的“高档红酒”都是低劣酒调制而成。该团伙仅10天时间就骗取32名男性网友7.8万余元。日前,海口龙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酒吧老板和酒托女等9人3年2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2年7月12日,袁某志在海口市海垦路租下圈子咖啡酒吧,预谋让年轻女子约男性网友到该酒吧进行高消费,进而诈骗网友钱财。随后,袁某志开始为酒吧“招兵买马”,与袁某理找来“妙龄女子”黄某沙、郑某等10名年轻酒托女进行培训准备实施诈骗活动。

  同案人员何某顺负责在大型交友网站或通过QQ聊天方式寻找男性网友,然后将网友联系方式发到酒托女的手机上,再由酒托女与网友聊天交友,然后通过各种名义约网友见面,将其骗至海垦路圈子咖啡酒吧喝酒。

  在点单时,酒托女故意点每瓶200多元至2000多元不等的红酒(所有红酒均是由沙城1998干红葡萄酒调制而成,经鉴定,一瓶沙城1998干红葡萄酒价值13元),骗取网友钱款,酒托女黄某沙等人再从诈骗所得钱款中提取大约20%至25%作为提成。为防止受害人发现被骗后闹事,袁某志还让郑某庆等3人负责看场望风,让袁某理协助管理酒托女,并负责圈子咖啡酒吧看场望风等事宜。

  从2012年7月13日至7月22日,10名酒托女先后将32名男性网友骗至圈子咖啡酒吧消费,消费数额从100元至11999元不等,先后诈骗32名受害人78482元。

  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志、何某顺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9人3年2个月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记者 刘凡静 通讯员 白文英 黄燕)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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